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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達培育學用合一之專業法律人才,而立基於「促進跨域學習」與「強調成果導向」等二大課程規劃理念,所完成的課程架構與內容,實具有以下特色:

一、調降必修學分,以落實「π」型教育

透過降低學系必選修學分數,創造多元、具彈性且有助跨域學習之友善學習環境。同時,也導引學生依其個人興趣、未來就業或升學目標,跨院跨系修習第二專長,進之開拓未來生涯規劃之多元選擇。

二、課程學程化

揚棄傳統以學系學分制導向之不利跨領域學習機制,而改按課程之主題及共通性,重新安排學系課程為課程學程模組。亦即,將課程設計模組化,以整合教學資源,使課程之安排更為專精,讓吸收學問之導向更為明確,進達強化學生學習之深度與廣度。

三、建置具辦學特色之課程學程

為確立本系的產業定位,以強化學生之就業知能,進達培育學用合一人才及提升其就業競爭力之目標。本系結合本校於家庭、設計及資訊科技與管理領域之辦學特色,建立具系本位的跨領域課程學程,即:「家庭與法律學程」、「創意時尚與法律學程」及「人工智慧與法律學程」,以求展現本系辦學之特色。

四、學生學習成果導向之多元化課程

為使學生對課室中所學之專業知識能更明確理解,並活用於真實生活,本系融入螺旋式課程之理念,建置問題導向學習之實例研習課程與全英語授課課程,同時更開設法律實習與社會服務等總結性課程。期可藉由此種以學生學習成果導向之教學模式,協助學生銜接學習與就業,縮短學用落差。

 

課程特色規劃圖示

 

學系課程規劃特色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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