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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學生備妥在當前及未來職場中,就業及發展所需之基礎與專業能力,並擁有跨領域及終身學習之知能,以應社會及產業發展需求。本系課程規劃之理念,有以下兩大項:

一、打造跨領域學習環境,以培養具跨領域能力之法律人,以及具公民素養之未來人才。

本系降低對學生最低必選修學分數之要求,讓學生擁有充分之選課自由,以進行跨領域學習,發展多元專長,進以增進其未來之就業競爭力。同時,也融入近年來國內外課程革新所倡議之「課程模組化」(curriculum modularization)理念 。具體作法包括依據主題性、共通性與市場脈動取向,重新安排眾多傳統與新興法學學習內容為模組課程(如:核心學程、專業選修學程、跨領域選修學程),以及結合本校在家庭、設計及資訊科技與管理領域之辦學特色,建立具系本位之跨領域模組課程,即:「家庭與法律學程」、「創意時尚與法律學程」及「人工智慧與法律學程」,以達:(1)強化專業知識之完整與深入;(2)助益深碗型教學模式之落實;(3)整合教學資源,使跨領域學習更有機會;(4)順應現今社會高度分工之發展,提升學生未來升學與就業競爭力 。

二、建置以學生學習成果(student-based learning outcomes)為核心之多元化課程。

本系以美國心理學家傑羅姆.布魯納(Jerome S. Bruner)在1963年所提出之「螺旋式課程」(spiral curriculum)理念為基礎,建構一套具邏輯先後順序之課程設計,故學生能循序漸進修習,逐步增進基礎與專業法學能力,取得相關職業證照,最終符應未來工作職場所需。此外,為使學生能活用課程所學於真實世界,並培養其有系統地分析與解決問題之能力,本系亦規劃有強調「問題導向學習」(problem-based learning, PBL) 之實例研習課程,如:憲法實例研習、刑法實例研習、行政法實例研習、債法實例研習、身分法實例研習等課程。期藉實例之重複演習,讓學生精熟在課室中所學之專業知識,並進而瞭解其所學專業知識與生活之關係。

再者,為提升學生之英語文能力,本系除將訂定英語文能力之畢業門檻,並規定未通過門檻者需參與補救教學外,亦開設全英語授課(EMI)之課程,如:英美法導論、法學英文等課程,以提升學生國際化之學習能力與全球視野。最後,更將取徑具整合、收尾及反思等精神之「總結性課程」(capstone courses) 的建置,如:公法綜合研習、民事法綜合研習、刑事法綜合研習、商事法綜合研習及法律實習與社會服務等課程,予學生統整及深化其在大學所學,讓學習更穩固完成,以縮短學用落差,並兼收善盡大學社會責任之效。

 

課程規劃理念圖

 

學系課程規劃理念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