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徵專任教師】實踐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誠徵專任教師公告
實踐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誠徵專任教師公告
本系擬徵聘專任助理教授級(含)以上教師1名 (起聘日:114年2月1日)
應徵者請詳閱本校個資同意書
一、所需資格與專長領域:
(一) 學歷: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法學博士學位。
(二) 專長:商事法、金融法或刑事法
二、申請檢附文件:
- 履歷自傳 (含著作目錄、研究方向、可教授課程等)。
- 博士畢業證書與博士歷年成績單影本 (外國學經歷證書需檢附中譯本及我國駐外單位之驗證與個人出入境紀錄)。
(三) 五年內代表著作及參考著作。
(四)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 教育部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三、有意申請者請於113年9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檢附有關資料文件郵寄至「104336臺北市中山區大直街70號,實踐大學人力資源處收」[請註明應徵法律學系之專任教師]。
四、聯絡人:謝秘書
電話:(02) 25381111 分機6111
E-mail:law@g2.usc.edu.tw
- 已具擬聘等級之教師證書者,外國學歷證件得免附中譯本及駐外單位驗證證明,並免附國外學歷成績驗證證明、個人出入境紀錄。
- 檢附資料務請備全,書審通過者將另通知面談,所寄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 本校得不足額錄取。